top of page
Robot charging.jpg

最新消息

2020/6/7 關於2020年6月2日御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522),公告債務人正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遭退票說明

一、撰寫時間(Date):2020/6/7 二、主旨(Subject): 關於2020年6月2日御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3522)(以下簡稱”御頂”), 公告債務人正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能光電”)遭退票說明。 三、說明(Reasoning): (一)關於御頂上述公告之內容,與事實有諸多不符,我司已依法提出法律及相關的因應措施,特此說明。 (二)上述爭議目前預計委託律師,依據法令對御頂公司暨御頂公司前董事長提出民事及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並追究相關刑事責任,俾保護正能光電所有股東之權益。 (三)對於與御頂公司、薩摩亞宏森公司間攸關宏茂光電(蘇州)有限公司之併購案,亦已委任律師同步採取對財產及權義的相關保全措施。

罕見!涉行賄中國官員 御頂前董事長鍾爵貪污罪起訴

2024/02/22 17:28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上櫃公司御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鍾爵,在2017年,獲公司授權處理中國子公司宏茂光電(蘇州)有限公司土地、廠房及設備徵收事宜時,涉行賄中國蘇州工業園區國土環保局下設唯亭街道辦事處(蘇州拆遷辦)「張主任」等官員14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41萬餘元),成功將補償金從3250萬人民幣拉高至4645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鍾爵,這是罕見行賄中國官員而被起訴的案例。


檢方調查,2017年12月27日,御頂公司召開董事會議,決議通過「本公司中國子公司宏茂光電(蘇州)有限公司政府徵收及設備處分案」,授權當時的董事鍾爵處理蘇州拆遷辦徵收蘇州宏茂公司及設備處分相關事宜。

檢方調查,蘇州拆遷辦是由蘇州市政府各負責機關部門分別指派1人所組成,張主任(姓名年級均不詳)是裡面職位最高的負責人;本案當時是由張主任與毛書記與鍾爵洽談蘇州宏茂徵收補償金事宜。


檢方調查,蘇州拆遷辦原本核定的蘇州宏茂公司補償金為人民幣3250萬元,鍾爵為了提高補償金額度,先與曾任蘇州市政府建設局公務員聯繫,再透過該公務員作為中間人居中牽線,與張主任、毛書記協調提高補償金額度。


檢方調查,經多次洽談後,最終議定調高為4500萬元人民幣,但蘇州宏茂公司需配合蘇州市遷辦指導,調高實際上報的補償金額,至於超出4500萬人民幣部分,則作為同意調高的賄款。


檢方調查,2018年9月間,鍾爵代表蘇州宏茂公司與蘇州拆遷辦簽立「蘇州工業園區企業用地回購補償協議書」,將蘇州宏茂土地、房屋及設備,以人民幣4645萬餘元出售,蘇州拆遷案即依協議書定期程分3期給付補償金(第1期50%、第2及第3各25%),雙方約定蘇州拆遷辦支付第1期補償金後,宏茂公司須交付145萬人民幣回扣。


檢方調查,在徵收期間,鍾爵亦與正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簽訂股權收購合約,讓正能公司接手蘇州宏茂公司,等蘇州拆遷辦支付第1期補償款2177萬餘元人民幣後,鍾爵遂以給錢才能儘速取得第2期補償款為由,要求不知情的正能公司簡姓負責人匯款新台幣641萬餘元,再指示助理以地下通匯方式,將款項轉入中間人指定中國銀行帳戶轉交給張主任等官員朋分。


檢察官吳秉林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破此案,鍾爵經檢察官詢問、勸說坦承犯行,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就跨區貿易、投資或其他商業活動事項,對於中國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罪」嫌將他起訴;此外,鍾爵等人另涉嫌非常規交易、財報不實等罪嫌,檢方這次除起訴鍾爵外,還有其他9人因不同犯罪事實而被起訴。

  • Facebook
TEL:  +886-2-2698-8156
FAX:  +886-2-2698-8180
ADDR:18F-6, No.77, Sec.1, Xintai 5th Rd.,
Xizhi Dist.,New Taipei City 221, Taiwan(R.O.C)
© 2025 正能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bottom of page